坪山区国资局党委召开***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学习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区属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建设质量,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2021年3月18日上午,区国资局党委组织召开了《***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区国资局党委书记、局长黄郁明主持,局党委委员、局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局机关各科室部门负责人、物管组组长、各区属国企董事长、区属国企各级党支部书记及组织委员等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专题学习邀请了深圳市国资委党委办公室主任、深圳市国资委党校副校长徐学彬同志作《***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专题辅导。徐学彬同志围绕《条例》出台的大形势与背景、主要内容与特点、以及如何抓好贯彻落实等方面作了生动详细的讲解,介绍了***历来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优良传统,阐述了新形势、新常态下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会议强调,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印发的《***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是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的全面规范,为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区属国企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及贯彻落实。一是要组织党员认真学、反复学、逐字逐句学,真正把《条例》内容学深学透。二是要坚持领导带头。各国企基层党组织书记、委员要带头学习、推进、落实好《条例》,抓好国企基层党建各项具体工作。三是开展认真对照检查。认真对照《条例》相关规定,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立行立改,即行即改,确保按照规定落到实处。四是要形成长效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贯彻落实《条例》、以高质量党建促进国企发展。(信息员:邱俊棋)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