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为不断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8年8月至10月,纳雍县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积极组织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动消防安全防范责任措施有效落实,形成多行业部门齐抓共管、联合打击安全隐患的强力态势,全面提升对商业综合建筑的安全监管效能,提高相关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等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是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单体建筑或建筑集群(通过地下层、连廊、室内步行街等相互连通的2个以上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含)以上的集购物、住宿(酒店、公寓)、展览、餐饮、文娱、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不包括住宅、写字楼和停车场部分的建筑面积)。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是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建筑使用功能、建筑消防设施、防火分隔设施、电力安全、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管理、灭火救援条件等等。
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大型商业综合体要加强防火分隔管理、加强安全设施维护、推进消防智能管控、强化组织明确责任、整合资源强化战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严格执法消除隐患、专家会诊提升成效,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成立由建筑主要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组长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与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至少配备一名专业管理人,鼓励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专职负责消防安全。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标识化管理,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培训和演练,调整、变动的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才能上岗,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人员须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各级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法定职责,查处违法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消防部门要严格查处督促整改消防设施瘫痪、故障,破坏防火防烟分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隐患和违法行为;规划部门要严格依法查处擅自改变商业综合体规划用途、违规建设等违法行为;建设部门要督促整改燃气安全隐患,查处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督促商业综合体物业服务企业依照法规和合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工能、文广、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促相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电力部门要督促供电企业加强对商业综合体用电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电气安全隐患。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求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文广局、县工能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局及各乡镇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相关部门、单位整治工作职责,加强调度,迅速开展工作。县消防大队及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会诊检查、集中约谈曝光、实施重点整治。8月13日前要完成全面排查工作,上报排查台账。要结合专家会诊情况,列出问题清单进行督办。县消防大队及有关部门要责令经营管理单位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经费,组织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督促实施整改,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坚决挂牌督办。县消防大队及有关部门要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其连锁集团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隐患,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集中曝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隐患单位和未依法执业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群防群治高压态势。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提升城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陈恒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