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组赴厍东关乡开展督查工作
6月19日,县委意识形态工作督查组到厍东关乡督查考核该乡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该乡党委负责同志向督查组汇报了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落实及开展情况,分析研判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乡党建办、教育管理中心、乡纪委等意识形态联席单位负责人就本单位工作落实情况作了汇报。
督查组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要坚持“三个纳入”。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职责制;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压紧压实主体职责。同时,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我县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
督察组建议,为落实好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乡镇要做到“三定”。第一,责任定位。针对目标考核要分门别类,要明确责任单位与责任人。第二,内容定向。要定准方向,逐条印证,有相关印证资料。第三,资料定性。资料要整理装档,规范化。
座谈会结束后,督察组根据督查细则对该乡党委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贯彻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开展思想舆论斗争、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和团结引导服务知识分子情况等方面逐一进行认真检查核对,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并就资料整理、活动记录、宣传报道等方面对该乡提出了积极的建议,进一步加强了基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周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