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安监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活动
纳雍县安监局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讲
6月11日,纳雍县安监局赴寨乐镇隆庆乌江水泥厂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宣讲和双控体系建设检查两项内容。
在企业办公室,安监局相关人员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如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刑法涉及安全生产的十三宗罪和《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其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分管安全和其他专项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工会安全生产职责、技术机构及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生产车间负责人、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等。
对于《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讲,主要包括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检查组查看双控体系建设情况
宣讲结束后,随行检查组查看了企业双控体系建设工作流程图和各类风险公告栏,了解企业风险辨识与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现场提问了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并要求相关人员现场进行双控体系建设手机APP操作。
检查组要求,包括隆庆乌江水泥厂在内的八家标杆企业要按时完成双控体系建设工作,正常投入运用。通过标杆示范引领,全面启动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建设的企业到12月底完成双控体系建设工作,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控水平,从根本上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