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检查活动
近日,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全县贯彻《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自治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报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青松,副主任吴丹枚、王义国、余崇忠、王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华忠参加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来到城关清真寺、九台寺、金钟镇嘎泥块基督教堂等地进行实地检查,详细询问了解《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宣传培训、宗教场所管理、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宗教场所资金资产管理、宗教活动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
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杨华忠就全县贯彻实施《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作了详细报告。
听取报告后刘青松强调,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必须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严格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要广泛宣传《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进一步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意识。要持续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探索网格化管理新模式,不断加强网络舆情防控,不断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支持宗教界自身建设,帮助宗教界人士解决实际困难,各有关部门和宗教界代表要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维护好全县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宗教和睦良好局面。
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政法委、统战部、政府办、民宗局、公安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