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建立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威宁自治县在“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构筑脱贫产业发展‘防火墙’”等涉农工作上建立由政府、农业经营主体、种养业户、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地方特色农业产业保险风险分担机制,推进地方特色农业产业健康发展,推动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
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政府在全县政策性家禽养殖及蔬菜种植保险工作上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乡镇(街道)一级加强对辖区内家禽养殖及蔬菜种植保险的协调和推进,重点完成家禽养殖和蔬菜种植保险标的调查、宣传和引导工作,协助保险经办机构以村为单位,组织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投保,并协助查勘、定损、理赔等相关工作。
强化保费补贴资金保障。整合各类财政资源,结合涉农补贴制度改革,将由本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将省、市、县三级财政应承担的保费补贴向资金经办机构拨付。
强化业务培训、宣传。加强对协保队伍的政策性家禽养殖和蔬菜种植保险业务培训,提高协保人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县相关部门、经办机构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政策性家禽养殖和蔬菜种植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风险防范意识。
强化监督检查。保险监管部门建立健全政策性家禽养殖和蔬菜种植保险工作通报、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政策性家禽养殖和蔬菜保险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政策性家禽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坚持政府引导原则。要求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协保部门、保险经办机构组织负责实施,多方引导和鼓励农户、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参保,增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抗风险能力。
坚持市场运作原则。全县以保险经办机构市场化运作为依托,积极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按照市场规律履约经营,强化风险管控,健全服务网络,确保理赔到位。
坚持自主自愿原则。农户、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保险经办机构等有关各方参与农业保险都要坚持自主自愿原则,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自愿、承受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自主选择参加农业保险及险种。(杨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