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国地税联合评定个体户税收定额促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按照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威宁自治县国税局与地税局坚持联合开展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核定工作,促进全县个体经济健康发展,推动税收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是统筹部署,明确流程。建立健全联合定额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保持国税、地税对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管理工作程序、依据和结果的高度一致性。成立国地税联合评定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国地税联席工作会议,印发《关于联合管理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的实施意见》,明确联合定税流程。
二是依法定额,依率计征。国地税双方税收管理人员联合进户走访,共同采集个体工商户所属路段、经营面积、经营方式、从业人数、代理品牌数量等涉税信息,为分行业建立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核定模型提供详实依据。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征管制度规定的权限、程序等,核定和调整个体工商户税收定额、计算征收应纳税费。
三是规范管理,合理负担。在保证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制度规范运行的前提下,根据不同行业、区域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特点,国税、地税共同设置一套定额参数,联合实行计算机核定、调整定额,做到定额核定的“公平、公正、公开”,实现“管理规范、定额合理、税负公平、监控及时”的目标,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
四是全面协调,平稳过渡。妥善处理联合定额前后存量纳税人与增量纳税人定额管理制度的衔接,增量纳税人与存量纳税人定额结果的协调,保证税负公平。增量纳税人一律实行联合定额,存量纳税人在定额执行期届满后重新核定定额、或纳税人申请调整定额、或纳税人经营额(所得额)连续3个月超过或低于税务机关核定定额的20%时实行联合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