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科学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威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搬迁与脱贫同步、安居与乐业并重,着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让搬迁群众一步住上新房子、快步过上好日子。
精准落实搬迁对象。聚焦“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严格按照《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识别登记办法》明确的搬迁区域条件、个体家庭条件,以自然村寨整体搬迁为重点,严格识别程序,精准确定搬迁对象,及时在建档立卡贫困系统中录入和标注。
合理选择安置地点。严格执行县城集中安置和以县为单元集中建设管理两个集中的要求,除2016年已实施搬迁和距县城较远的极贫乡镇外,全部实行县城安置。坚持以岗定搬、以产促搬,确保群众搬迁后有业可就、有事可做,能够尽快脱贫致富。
科学做好规划设计。工程规划设计要满足“安全、节能、环保、简洁、适用”的原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置房户型设计,按照结构合理、简洁适用的要求,根据搬迁家庭人口结构合理设计;安置点水、电、路、讯、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卫生、教育、文化等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就业措施落实到户到人和就业岗位,产业脱贫精准细化到具体项目。
规范管好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四制”管理规定,切实把项目建设管理的“防盗门”和“安全锁”装牢锁紧,严禁再出现“三边”工程。统筹设计安排好安置房主体工程和简装修工程。统筹地方财力和社会资源,尽量帮助搬迁困难群众配置简单家具,满足搬迁困难群众基本的居家生活需要。
严格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筹集坚持省级统筹、统贷统还,资金使用管理从上到下全流程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物理隔离、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对虚报套取、挤占挪用、截留贪污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