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十有标准推进村级组织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
加强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进一步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功能和作用,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纳雍县结合实际,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按照“十有”标准,推进全县村级组织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
有便民服务大厅。设置在活动阵地一楼,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置党务政务、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劳动就业、计生卫生、法律事务等窗口,为群众办理代办公共事务。
有群众说事室(警务室)。用于党员群众相互交流、讨论热点难点问题、生产生活困难问题的场所,可兼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矛盾纠纷调解、网格管理办公室。
有防灾减灾办公室。用于综合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洪涝灾害等隐患排查治理和环境保护宣传、储备相应救灾物资等。
有档案室。用于保管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级各类组织开展村民自治及村建设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图像、声像等资料和历史记录。
有卫生计生服务室。用于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计生服务的机构和场所。
有办公室。用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开展日常工作、处理日常事务、接待群众来访的场所。可兼做志愿者服务室、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群众工作室等。
有文体活动室(老年人活动室、留守儿童关爱办公室)。用于群众、老年人休闲、养生、娱乐的活动场所及提供留守儿童学习娱乐、心理疏导等,且具备***、娱乐、健身等功能,满足群众休闲娱乐的需要。
有图书阅览室。用于群众学习、阅读的场所。
有多功能室(党员活动室、远教室、道德讲堂)。用于召开会议、组织党员开展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道德讲堂、廉政文化和学习培训的多功能场所,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有文体广场。用于群众开展丰富多彩的广场文化活动、传播健康文明思想、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农村文化,开展体育健身的场所。
另还设置厨房、食堂、厕所,结合本村实际,合理设置农资超市等,室外建设宣传栏和公开栏,极大方便和服务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