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住建局房地产行业监管工作亮点介绍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经济指标运行工作,年初即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年经济指标任务进行了分解,并结合城镇化建设推进和产业大招商工作建立了县级干部包片督导、工作专班具体推进的工作机制,并开展了项目谋划、调研督导等工作,同时提前调度企业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复工复产复建前的各项准备。
按照“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747.5万平方米,同期增速10%,力争排名全省第三年度的目标任务,1至4月全市已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213.54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9.13%。完成全年目标值的28.57%,增速全省排名第四。
主要做法
(一)紧盯目标。一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房住不炒政策不放松的同时,不断完善房地产联动调控、监测分析、市场监管、风险防范化解等长效机制,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二是因地制宜,把握好建设推进和统计入库等关键环节的具体工作,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工作,打造一批符合市场需求,贴近群众需要的精品住房。三是强化统筹指导,做到精准施策。积极推行工作专班负责制,帮助企业解决征地拆迁、审查审批、工程建设等面临的困难问题,严格按照周调度、月分析、季总结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全市房地产业运行指标的分析研判工作。
(二)加快规划编制。正确认识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状况,分析研判项目建设短板,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并按照全市产业大招商的工作部署,在抓好续建项目建设推进和节后复工复产安排部署工作的同时,抓紧梳理谋划一批重点项目并立即启动前期工作,为全年目标任务按进度计划完成打下基础。
(三)加强精准调度。强化督促指导企业上规入统工作,做到精准调度:对于符合入统条件但未上规入统的企业项目,找准原因,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确保及时入统;切实加强与省厅的对接,及时掌握有关政策,了解我市在全省的发展水平,与统计部门适时沟通,确保客观真实、及时准确的反映住建领域各项经济指标。
(四)确保市场住房供应。围绕城镇化发展目标,按照城镇人口进城住房需求,保障城市商品住房开发供应量,加强房地产市场供需双向调节,改善住房供应结构,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强化舆论引导和预期管理,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
(五)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进房地产优强企业,引导企业从单纯的地产开发向城市运营商的开发理念转变;积极升级住房供应产品,按照市民对居住的新要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向设计合理、功能完善、质量可靠、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转型升级;依托自然资源优势和对外交通条件的改善,积极推进避暑康养、旅游休闲等特色地产,不断吸引周边城市居民来毕购房。
(六)狠抓问题楼盘处置。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负责。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对于辖区内的历史遗留问题楼盘制定化解工作方案,逐一明确包保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确保于本年内全部化解处置完毕,消除存量。二是坚持一盘一策,推动化解。充分整合部门资源,积极协调各职能部门,切实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面配合,按照“一盘一策”原则,推动化解。三是严控风险、确保稳定。对于因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群访、重大舆情风险的,及时、妥善处置,切实做好包保稳控工作,尤其是在建党100周年庆期间,更要严控风险、确保稳定。四是要完善长效机制,杜绝增量。建立完善涉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诉前调处机制,对于群众合理、合法诉求要保障到位、解决到位,对企业合法利益也要保障到位;建立以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市场监管部门和社区街道办事处为主的联防联控机制,从源头上加强管控,避免形成新的问题楼盘。
(七)持续加强房地产市场规范管理。一是管住权力,保证市场运行“不失灵”。在落实全面深化 “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的同时,不断强化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全面把握市场运行规律,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要强化约束,保障企业经营“不越轨”。各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认真开展双随机抽查及市场行为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部门监督执纪能力,加强信用评价体系和行业自律机制建设,管好、管活一批守信企业,管严、管住一批失信企业。三是透明操作,保护群众利益“不打折”。各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严格依照法定职能,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以行政管理与服务事项为抓手,以规范市场行为为目的,严格执法,促进企业服务水平提升,业主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