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多项救助保障困难群体安心过冬
入冬以来,威宁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不断加大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投入力度,全力解决城乡低保人员、特困供养对象、受灾群众、留守儿童、孤儿及流浪乞讨人员等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确保其安稳过冬,获得了人民群众的纷纷点赞。
寒冬送温暖暖民心。县四大班子领导和民政等有关部门,先后深入乡镇、部门、村庄,纷纷开展春节看望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贫困群众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县民政局救助管理站在客流量最大的凤山客运站和草海火车站两个地方开展“送温暖”专项救助活动。实行24小时值班和周末值班制度,救助站和公安、城管对城区各街道进行无死角巡查排查,及时开展救助,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衣穿、有场所避寒。成立39个乡镇(街道)救助站和627个行政村(社区)救助点,实行县乡村分级负责制,形成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网络化救助工作合力。充分利用宣传车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广泛宣传救助管理工作政策法规,扩大政策知晓度,营造劝导流浪露宿人员救助的社会氛围。工作中,重点做好困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救助,重点关注2017年受灾困难群众、低保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家庭以及农村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等群体的生活状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及时通过临时救助、急难救助等方式予以帮扶。截至目前,全县共下拨冬春救助款300万元、冬春救助粮800吨;发放农村特困人员棉衣裤478套、手动轮椅41个、铝合金折叠手杖200支、腋拐36副。向一般困难群众4103户10492人发放棉衣5***4套、棉被6793床;下拨临时救助金502万元、1-3月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2857人供养金692.4万元、1-3月份集中供养特困人员474人供养金145.3万元。发放1-3月份城乡低保45225户119943人保障金5938.2万元;下拨乡镇(街道)医疗救助金860人251.5万元;发放1-3月份困境儿童1706人生活救助金51.18万元;发放1-2月孤儿1059人基本生活费127.08万元。
及时救助稳民心。过去一年,威宁境内先后遭受风雹、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袭击,一些乡镇受灾情况严重,受灾面积较上年更为广,人数更为多,县民政局积极反应,及时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和因灾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截至目前,威宁共计下拨救灾资金1240.5万元,有效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因灾倒损需恢复重建民房共125户,按每户不低于60平方米的规模进行重建,每户投入灾后重建补助资金2.8万元,拨付350万元重建补助资金,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在春节前搬入新居,温暖过冬。
关爱留困孤残保民心。由县政府牵头,开展全县留困孤残等困难群体排查活动中,把留守儿童食品、用火用电、居住通风、社会治安环境等作为排查重点内容,并边排查边整改,彻底消除校外独居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儿童和监护不力,着力提高留守儿童自身安全意识,严防留守儿童安全事件发生。过去一年,威宁下拨困难留守儿童春节期间生活补助金796人173万余元;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054人796.08万元;发放1712人困境儿童生活保障金195.93万元;发放一二级残疾人护理补贴11509人618.72万元。在推出一系列救助保障措施的同时,及时印发《威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实施办法》,完善特困人员救助制度,大幅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过去一年共计发放救助供养金1893.29万元,有力保障特困供养人员安稳过冬。制定《威宁困难家庭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办法》,为困难家庭精神病人这一少数特殊困难群体织牢医疗救助关爱网。过去一年共支出困难家庭救助金607.5万元,切实帮助困难家庭精神病人解决医疗困难,让他们能够安稳过冬。同时,全面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保障金。过去一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2.76亿元,其中农低保2.56亿元、城低保1991.66万元,惠及城乡低保对象12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