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四措施提升工会服务能力和水平
为推进全县工会改革和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纳雍县四措施提升工会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在全县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一是建立完善服务职工的工作体系。按照服务职工“会、站、家”一体化的思路,把组建工会、创办职工服务(帮扶)中心(站、点)、建设“职工之家”统一起来。形成职工信访接待、生活困难救助、创业就业指导、法律援助服务、劳动争议调解、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工维权服务和组织职工互助互济的全方位帮扶工作体系。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完善职工法律援助工作者制度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多样化工会法律援助。不断拓展和丰富工会服务职工工作体系内容和形式,提高工会科学化水平,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
二是加强工会基层组织的规范建设。建立和完善“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把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县委统战部、县工业能源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联等部门以及县委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积极支持工会组建和职工入会工作。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建设,最大限度地把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在内的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依法依规指导非公企业和各类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建立工会,按“三同时”原则,同步建设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重点抓好非公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和其他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的建会、建家、建制和会员发展工作。理顺组织体制,保证乡镇(街道)工会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依法独立开设工会经费专用账户,确保工会的各项收入、支出和往来款项全部纳入工会经费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和核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工会工作机构或将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其他部门。继续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理顺组织体制,严格按照“六有”标准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创新活动方式,不断增强工会组织活力。
三是增强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各乡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支持工会依法收缴工会经费,确保工会工作的运行保障。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执行《工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应拨缴的工会经费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足额向工会拨缴工会经费,实行财政划拨,从2017年8月起计拨;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企业及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应拨缴的工会经费,委托税务部门代收;未建立健全工会组织和未设立工会经费专户的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律不划拨工会经费,财政部门必须有县总工会签字盖章认可的相关证明方可划拨工会经费;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月向工会会员收取会费,不断增强基层工会实力,切实提高服务职工能力;不缴纳会费的会员和未发展为工会会员的职工一律不能享受工会有关待遇。各基层工会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工会经费收支管理,要设立工会经费专户,将工会经费及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用于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要严格按照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将工会经费用于开展教育培训、文体、宣传等活动及发放工会会员逢年过节、生日慰问品;工会会员退休、因病住院、会员及其亲属(特指配偶及其父母
四是开展富有特色的工会帮扶工作。支持工会建立健全困难职工档案,按照困难职工帮扶相关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切实为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就业帮助、生活救助、医疗帮扶、法律援助、节日送温暖和金秋助学等服务。创新工会职业技能培训的方式、载体和手段,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支持工会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互助互济和向农民工送温暖、送岗位、送技术、送政策、送法律、送文化以及平安返乡创业活动。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创业促就业”活动,通过培育一批创业带头人、创建一批创业孵化基地、树立一批创业致富典型,弘扬一批工会干部帮扶下岗失业人员成功创业事迹,引导、支持和激励职工自主创业,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要积极支持职工创业,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要在小额贷款、注册登记、税费减免、资金信贷等方面努力为职工创业落实优惠政策,提供优质服务,为职工走上创业之路搭桥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