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屏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屏山县园管委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负责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项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经县政府批准后分步实施。
(二)负责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的设计制定、报批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牵头组织工业园区内土地的征收、房屋拆迁、失地农民安置以及土地的开发整理工作。
(四)负责工业园区产业、企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制定和落实工作,贯彻落实县政府赋予园区的各项优惠政策。
(五)负责工业园区企业的安全生产督导、环境保护督导、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六)保障园区内投资者的投资、财产、收益、人身和其他合法权益。
(七)做好综合治理工作,根据需要,联系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园区内开发建设管理中的矛盾和纠纷。
(八)制定工业园区有关行政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九)行使县政府赋予的其他职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预计完成工业增加值增长11.5%、固定资产投资28.3亿元、工业技改投资11亿元,新引进企业10户、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户,新增就业人员1206人。
二、部门概况
县园管委属县政府派出机构,行政编制6人,其中公务员6人,事业编制20人;上年事业编制20人,年末现有人员11人;行政编制5人,其中公务员5人,减少1人郭宝林。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决算总额为1981.32万元,其中: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62.72万元。2017收入决算总额较2016年增加194.91万元,主要原因建设项目增加,项目工程款增加。
2017年支出决算总额为 2598.90万元,其中:医疗卫生支出 7.05万元,社会保障支出 35.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0万元,项目支出 1111.23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78.66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6年减少70.66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县园管委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县园区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屏山县工业园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22.7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运行费用。
(二)医疗卫生支出7.0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
(三)住房保障支出12.1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交住房公积金。
(四)社会保障支出35.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交医疗保险、工伤、生育。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1.9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有所减少,减少0.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
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56批次663人,共计支出1.99万元,具体开支公务接待用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无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7.9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对本部门2017年政府采购货物预算采购金额5.3483万元,实际采购4.773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单位办公电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