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大力整治建筑施工扬尘让周边环境更清新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关文件、召开工作会议。成立以住建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职责。制定《威宁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威住建安字〔2017〕34号)和《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威住建安字〔2017〕46号)。组织县城建城区内所有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公司召开《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暨汛期安全生产、杨尘治理工作会议》。
二是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建立以质安站巡查督办,建设单位负总责、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监理单位负监督责任的“四位一体”的文明施工综合整治目标体系,同时要求质安站与各工地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工程参建各方职责。重点对建筑工地土石方和场地平整施工等阶段进行严控,督促参建各方主体严格落实规范标准,全面做好各项防扬尘措施。做好裸土覆盖,裸露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及时用防尘网覆盖,减少扬尘;场区道路及时硬化,保证畅通、坚实、排水畅通无积水;做好洒水降尘,尤其是土方等工程装卸、运输过程中,及时时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尽力缩短起尘操作时间。
三是集中整治,扎实整改,惩防并举,规范文明施工行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整治,对城区建设工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现场文明施工措施达到整治措施。不定期召开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现场会议,明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自职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设施到位,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对文明施工检查过程中整改不力、文明施工情况较差的工程项目汇总后定期进行通报、项目经理记分、约谈企业负责人等多种处理手段,督促施工企业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四是推广新工艺、新措施。在进一步提升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在完善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同时,要求逐步推广文明施工新工艺、新措施,不断降低、解决工程建设对周边环境、居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