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多举措推进辖区非煤矿山管控见成效
今年以来,我县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方针,认真分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多措并举切实加强辖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部署,扎实开展日常监管和重点时段安全监管。突出薄弱环节、重要部位,坚决做到不留死角,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和问题,开展元旦、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汛期等重要时段安全检查,共检查非煤矿山企业31家次,查出一般隐患189条,已督促整改完毕。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地下矿山节后复产(工)验收工作。根据相关文件安排和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地下矿山节后复产(工)验收实施方案,成立工作小组,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开展了节后复产(工)验收工作,对整合前3家非煤矿山进行了验收,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责令非煤矿山企业当场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责令非煤矿山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整改。三是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监总局36号令)要求,组织相关设计单位对露天矿山实际勘查,并要求设计单位结合矿山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对建设项目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对不履行“三同时”设计审批手续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同时,督促乡镇(街道)做好本辖域的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本辖区新、改、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未办理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的矿山要采取相应措施。
据了解,目前,我县共有非煤矿山75座,其中:地下矿山4座;露天矿山71座(含生产矿山1座),25座已履行安全设施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