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部署清理整顿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6月6日,潮阳区召开会议,部署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提出确保在年底前完成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顿、规范管理工作。
会议传达省、市全面清理整顿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部署,提出要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属地负责、分类整治”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以新修订的《环保法》实施时间为界限,对“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于1998年11月29日至2015年1月1日之间的建设项目,依法依规淘汰取缔一批,整治提升一批,验收备案一批。对环保大检查中瞒报漏报并未纳入清理整顿方案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以及新的《环保法》出台后仍“顶风抢建”的项目,按照新《环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潮阳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黄志荣参加会议。黄志荣要求各部门、各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迅速行动,对清理整顿范围内的项目逐一梳理,备案完善一批符合产业政策和现行环境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通过“规范一批、整顿一批、关停一批”等方法方式,严肃查处新《环保法》实施后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针对辖区内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明确整顿时限和责任分工。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坚持做到依法依规,保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严肃性、稳定性和统一性,坚决杜绝“未批先建”等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要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确保整顿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清理整顿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