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多举措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工作作好保障
为降低因慢性病造成人口过早死亡,有效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增长造成因病致贫现象,纳雍县多举措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建设工作作好保障。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以县长为建设工作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计局,负责工作规划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的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定期组织检查、督导和评估,建立对各部门履行职能职责的督查制度。
二是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县政府办牵头负责慢性病示范县建设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慢性病防控工作协调会。县委宣传部负责慢性病示范县建设的宣传工作,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定期宣传制度,联合卫计局,结合宣传日重大活动,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控主题宣传,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县文明办负责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与辖区社区文化建设、文明创建等相关项目有机衔接整合,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县直机关党工委负责组织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体检、健身竞赛、工间操,促进慢性病早诊早治。县发改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学生慢性病防治教学计划,建立学校控烟制度,配合开展符合适应症儿童窝沟封闭和龋齿充填,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口腔卫生宣传教育,督促各类学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慢性病防控知识知晓率。县民政局负责为慢性病致贫困难家庭提供经济救助,并协调殡仪馆每月提供死亡名单,协助做好居民死亡登记报告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工作安排专项经费,专款专用,管理规范;落实慢病防控配套经费,保障慢性病防治工作的长期开展。县人社局负责提供有关慢性病医疗保障的政策资料,制定、落实为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体检相关政策,促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开展。县卫计局负责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方案,召开联络员会议,开展社区诊断、监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高危人群发现干预,以及患者管理等活动。县文体广电局负责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群众健身活动,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建立和完善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健身场所,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县团委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作用,配合县卫计局、各乡镇(街道)与部门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县的建设、要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慢性病防控的宣传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县总工会负责定期组织企业单位职工开展集体性体育健身运动,大力倡导职工工间操活动,并负责县内企业工间操制度的落实。县妇联负责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妇女群众健身活动,鼓励妇女广泛开展健身活动,开展妇女乳腺***、宫颈***的早诊早治筛查;协助开展妇女预防慢性病相关知识的宣讲和教育。县残联负责做好残疾人群医疗救助,提高残疾人群医疗保障水平。县红十字会负责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困难群体医疗救助。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健康食堂、餐厅(酒店)建设,禁止户外烟草广告政策的落实,组织对非法设置的户外烟草广告进行拆除。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综合防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是落实保障经费。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按规划、计划提供示范县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保障疾控中心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不低于业务总经费的10%。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县疾控中心设有独立的慢性病防控专业科室,人员按规范设置,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慢性病防治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固定专人负责慢性病防制工作任务。建立定期逐级指导和培训制度。县疾控中心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慢性病防治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县级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不少于4次。
五是强化督导评估。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督导检查方案,组织对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及示范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适时将督导及评估结果进行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对各部门、乡镇(街道)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