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创新机制保障扶贫产业子基金有效运作
为提高决策效率,纳雍县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主任的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扶贫产业子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创新机制保障扶贫产业子基金有效运作。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为一是主要研究确定通过银行风控审核,纳入受托企业遴选项目库的项目。二是在省分配市本级子基金限额的基础上,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全县脱贫攻坚产业资金需求,研究后分配到具体项目;明确全县基金限额内投资项目应承担的政府募集额度、进度计划及责任目标,以及县政府确定需要研究的重要事项。三是对重大项目可邀请专家进行评议,专家评议意见和建议可作为决策的参考依据。
受托企业职责为履行省基金公司和本级扶贫产业子基金出资人职责和义务,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具体投资项目的申报遴选、投后管理和退出等具体事宜。
委员及临时委员职责为按照职责分工,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好项目的谋划、包装等相关工作,认真落实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完成投资决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投资决策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承担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对投资决策委员会研究的议题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解决资金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开展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投资决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由受托企业提议召开,由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基金投资项目由参加投资决策的委员投票决定,原则上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同意,方可纳入投资项目库。特殊情况下,可采取巡签方式征求各委员意见。特别重大决策事项,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研究通过后,应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