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四措施全面保障河长制顺利推行
为切实做好纳雍县河流、水域保护工作,纳雍县四措施全面保障河长制顺利推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实施河长制、维护河库水域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区域实施河长制的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如期实现河长制各项目标。
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统筹落实河长制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等工作经费。统筹相关资金用于河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和公益性水库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项目的建设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库环境治理与保护。探索河流日常管理的专业机构及水库管理单位,落实管理保护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
三是严格考核问责。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库生态环境保护、水体安全及效益发挥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建立河库管理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县对各乡镇(街道)的综合测评考核、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要在江河湖库的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流或河段、水库范围、河长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职责,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江河湖库管理保护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进一步增强县、乡、村、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江河湖库管理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江河湖库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