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简称:人影作业)也叫防雹增雨作业,是气象防灾减灾,服务经济社会的公益事业。人影作业是用“三七”高炮、火箭发射系统向天空云层发射碘化银炮弹(简称:人雨弹)、火箭弹影响局部天气达到增雨防雹的目的。为确保人影作业安全,根据***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和《贵州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金沙县人影作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内容:实施高炮(火箭)人影作业,包括防雹和增雨。
二、作业时间:金沙县境内的枊塘、平坝、新化、大田、高坪、太平、禹谟、岚头、长坝、桂花等固定炮站和沙土、石场流动作业点每年3月1日—9月30日为常规作业时间,天气符合作业条件且经航空管理部门确认的时段才能开展作业。
三、作业装备:55式、65式双(单)37高炮;火箭发射系统。
四、作业区域:金沙县所辖区域。作业高炮(火箭)射程为炮站周边10公里范围,在该区域内可能掉落未爆炸弹头、未完全爆炸弹头碎片及火箭残骸。
五、弹药残骸及处理办法:55式、65式双(单)37高炮和火箭发射的炮弹(火箭)在空中催化后自爆或降落,弹药碎片和残骸下落对环境没有污染。
六、若发现未爆炸弹头、未完全爆炸弹头碎片及火箭残骸,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切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派出所;或与当地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发现并及时上报给予200元的奖励。
七、因人影作业导致房屋受损、人畜伤害等意外事故发生,请及时向当地派出所、政府或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报告。
八、联系电话:金沙县人影办:7230028 177****6175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