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发挥关键四招助推农村三变改革见成效
近年来,毕节市按照中央、省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农村产业革命为引领,以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大力推广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为深化农村改革、助推脱贫攻坚作出积极贡献。
清“三资”,摸家底,夯实“三变”改革基础。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第一步,也是“三变”改革的基础。近年来,毕节市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出台了《毕节市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方案》《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全市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对全市所有村集体的资金、资产、资源进行核实登记,价值评估、产权界定、公示确认、审核备案、建立台账,进一步为村集体摸清了本村资产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出集体土地总面积3176.5万亩,其中农用地2999.83万亩,建设用地122.1万亩,未利用地54.55万亩;共清理资产总额70.4亿元,其中,流动资产4.57亿元,农业资产11.96亿元,长期投资2.24亿元,固定资产51.21亿元,其他资产0.4亿元。在全市流动资产4.57亿元中,货币资金共3.09亿元,短期投资资金共0.51亿元,应收款项共0.77亿元,存货共0.2亿元。
强组织,育主体,打造“三变”改革引擎。毕节市在学习践行塘约经验的基础上,探索了村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新模式,并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入学习“塘约经验”推进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助推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毕节市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毕节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贯彻落实毕节市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运行管理办法的工作方案》等文件,按照党建引领、深化改革、组织起来、共同富裕的原则,坚持贫困户和村集体“两个联结”一起抓、增加农民收入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两个效益”一起要、发展基金和风险基金“两个基金”一起建,推进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工作取得实效。截止到目前全市共建成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共3558个,其中,股份经济合作社174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1814个,共覆盖带动农户126.1万户498.5万人,其中,贫困户39.2万户167.5万人。通过党支部的引领,合作社的带动,不仅壮大了农村经营主体,同时吸引更多群众入股进来,带动村民抱团发展,增加群众收益。
探模式,筑联结,共享“三变”改革红利。坚持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统筹处理政府、合作社、农民之间的关系,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支部+协会+农户”“公司+村集体+农户”等多种发展模式,引导农户自愿将资源、资产、资金、技术、劳动力等入股到经营主体,变为股东,参与分红。例如赫章县松林坡乡引进龙头企业,通过“企业建基地、合作社组织、农户参与”的生产方式,由贵州新农汇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省级龙头企业)建立以窝皮寸大坝为中心的香葱种植基,合作社组织农户通过资金、土地等入股到企业,并组织农户在香葱基从事香葱种植、田间管理、香葱采收、分洗、装运等工作,不仅让农户务工有收入,而且年底还能分红。同时,毕节市出台了《毕节市党支部领办村集体合作社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建立“217”利益分配机制,即从纯收益中提取20%的资金作为合作社发展资金、风险防控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经营、弥补亏损;从纯收益中提取10%的资金作为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奖励资金,由合作社制定奖励考核具体办法并报乡镇党委审定,奖励给合作社管理人员,激发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从纯收益中提取70%的资金按集体股、个人股等占股比例向成员进行分配,实现村集体增收与群众致富相统一。同时规定个人股比不得超过10%,防止垒大户现象发生,实现改革红利共享。
重扶持,强整合,助推“三变”改革见效。积极整合各类资金,激活放大资金的使用效应,开辟了农民稳定增收的新渠道。一是把财政资金转变为股金。截至目前,中央、省、市、县、乡财政共投入试点村资金54.57亿元,其中3.70亿元量化到村集体形成股金,26.45亿元量化到户(或人)形成股金,24.53亿元量化到贫困户(贫困人口)形成股金;真正把资金变股金,带领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二是以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金。把财政资金量化到村集体和农户,作为村集体或农户享有的股金,采取集中投入、产业带动、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效聚集了一家一户的分散资金、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投入农村发展,放大了财政资金使用效应。如织金县熊家场镇白马村采取“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户”的模式,通过“三变”改革示范项目资金80万元,撬动民间资本300余万元,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牵头,建成了集种桑养蚕、蚕丝粗加工到深加工为一体的蚕丝被生产基地,基地建设当年即获收益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