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提升行动告知书
全市食品生产企业: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战略任务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建立和完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严把食品生产加工源头治理关口。市局制定了《毕节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1年)》,以此进一步规范全市食品生产加工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行业秩序和良性生产生态。
此次提升行动工作为期一年,至2021年9月底结束。在此期间,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对食品生产企业在获证条件保持、两超一非、出厂检验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此,特向你们告知如下事项。
一、从即日起,全市所有食品生产企业要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自身在获证条件保持、两超一非、出厂检验等方面的自查工作,按照获证申报资料对标对表查找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于2021年1月10日前报辖区市场监管部门。
二、我市各级监管部门始终秉承服务与监管并行的理念,监管只是一种手段,服务企业规范生产才是市场监管的目的。对全市所有配合管理、行为规范、问题整改即时、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我们将降低食品风险等级,减少监管频次,加强服务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困难。但对拒不配合监管、管理混乱、态度蛮横、存在问题多、整改不力的企业,我们必将从重从严依法查处,严格践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其目的就是要与企业一起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行业秩序和良性生产生态。
三、按照《毕节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工作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1年)》“查处一批、公示一批、震慑一片”的原则,市局将会同县级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查找一批典型案例在市局网站及相应媒体上进行公示,同时也要公示一批管理规范、品牌知名度高、安全制度健全、落实有力的企业,以起到正面宣传教育作用。
食品生产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天大的事”,我市各级监管部门丝毫不敢怠慢,望广大食品生产企业与我们一起参与到食品生产安全整治工作中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共同打造一个共建共治共享的食品生产治理新格局。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