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医疗保障局对各县(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开
为进一步指导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1月26日至1月28日,毕节市医疗保障局组建两个督导组,由局领导分别带队到各县(区)开展督导,对市内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及部分医保定点药店进行了现场督导。
此次督导的重点是督导各县(区)医保局是否将中央、省、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具体内容一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防控工作的领导,确保医疗保障各项政策顺利落地实施,主要领导到岗到位,靠前指挥情况;二是指导各县(区)定点救治医院完成冠状病毒编码系统维护工作,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及时享受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三是排查“两定”机构防护用品及相关药品销售及库存情况;四是查看各县(区)医保基金审核报补情况以及对定点救治医院预付专项医保资金到账情况;五是指导各县(区)医保局排查医保系统干部职工与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家属在疫区工作学习、探亲访友返毕等情况;六是了解服务对象对当地医保行政主管部门、经办机构的反映和诉求情况。
从督导情况看各县(区)均积极按照省、市安排部署,落实相关医疗保障政策,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医疗保障工作做好准备,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各定点救治医院预付专项医保资金也陆续拨付到位,确保定点救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督查的“两定”机构中,防护用品、消杀制剂、感冒药品均维持原价销售,且建立了相关销售台账,未出现哄抬价格的情况。
下一步,市医疗保障局将积极督促各县区医保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一是要迅速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和治疗的相关医疗保障政策;二是加强对“两定”机构的监管,督促“两定”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尽全力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三是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四是强化舆论引导,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宣传教育,加强信息报送。五是确保医药物资供应,对“两定”机构采购疫情防治相关物资开放绿色通道,涉及疫情防控相关医药物资可自行挂网采购,紧缺物资可简化程序,直接线下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