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人民检察院为成长保驾护航
2019年5月30日,贵州省检察院发布的8个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由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孙某侵害儿童量刑畸轻抗诉案被收录其中。该案的成功抗诉,是准确适用法律和刑事政策,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有力体现。
2019年,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双向保护原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不断开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局面。
针对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特殊性,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利用内设机构改革的时机,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机构或办案组,将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涉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等实行集中办理,形成未成年人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程度明显提高。
依法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据悉,黔西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推进未成年人犯罪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全国试点工作,全力打造全省首个“未成年人司法服务中心”。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选派265名检察官兼任辖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职能优势,在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未成年人“早婚早育”“保控辍学”、校园“霸凌”等领域传递检察关怀,共组织法治宣讲455场次。
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扎紧校园安全防护网。为贯彻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毕节市人民检察院对全市近年发生的相关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向市教育局进行通报,提出整改落实的意见建议。随后,组织对217所学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以实际行动确保“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