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多措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一是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大方县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组织实施县级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将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县、乡、村”层层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履行具体责任,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目标责任书,使责任制层层得到落实。
二是制定预期目标,确保完成任务。制定可行目标任务,落实年度目标责任,确定科学量化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预期目标林地总面积2***623公顷以上、森林面积113573.75公顷以上、森林蓄积量3311182.27立方米以上、森林覆盖率57.23%以上。
三是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工作开展有序。县发改局负责林业工程项目申报,并负责对已经批准立项的各林业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县财政局负责预算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资金,保证各责任单位必要的工作经费,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项目资金管理;县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公室负责组织年度考核。
四是建立考核制度,确保工作按时完成。制定大方县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指标、评分标准、考核结果通报、兑现奖惩等具体措施。(谢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