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多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统一思想、从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党政同责,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千方百计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强力有序、高效推进。
二是加强领导,统筹推进。成立大方县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政法委,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海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龙泽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县直有关单位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制定简明有效工作方案,确保工作开展。并及时返回信息,建立规范工作档案。
三是加强督导,严格奖惩。成立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工作督导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海任组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龙泽勇任副组长,由县纪委、组织部、督办督查局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4至10月,每月上旬(10日前)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每月重点督查等方式对方案中要求做好的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督查中发现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将进行通报,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评内容;对工作中领导不重视,任务不落实,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导致辖区和单位刑事案件、治安案件频发,各种社会矛盾和治安问题突出,群体访和非法访问题突出,影响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的,严格执行《毕节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毕节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