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严格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一是健全保护制度,层层签订保护责任书。完善《大方县耕地保护制度》、《大方县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共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96份,其中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8份,乡镇人民政府与涉及的行政村(社区)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68份。同时,土地主管部门国土局与各乡镇国土所也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了保护责任,明确了基本农田的范围、地类、面积、地块、质量等级、保护措施、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奖励与处罚等内容。
二是完善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按时完成数据库建设任务。同时,在今年5月份,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库及时上报国土资源部予以确认。
三是强化基本农田的宣传保护工作。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与土地整理标识使用和有关标志牌设立规定》的要求,要求各乡镇在基本农田保护片块,共设立27座保护标志牌及497个保护界桩,明确基本农田面积、四至位置、“五不准”、保护责任人以及举报电话等信息,营造人人参与保护基本农田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