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员可在我市申请办理居住证啦
持有人将享受义务教育、住房保障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袁雪梅) 1 月3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 《承德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 开始实施。今后,非本市人员可在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可享受劳动就业等五项基本权利、义务教育等八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办理出国境证件等八项便利。
据了解,在我市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非本市人员可向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在申领居住证时,申请人应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及在居住地居住、就业、就读已满半年的合法有效证明。居住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已在住建部门登记备案出租屋的房屋租赁合同、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录取通知书、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在本校连续就读的材料。
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市依法享有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参加民主选举和有关公共决策、社会事务管理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共5 项权利。同时, 《实施办法》 还列出了与居住证持有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八项基本公共服务和八项便利。八项基本公共服务包括:义务教育;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国家规定的传染病防治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规定的免费避孕药具和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按照规定提供住房保障服务;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同时,八项便利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办理各种公共交通卡;参加居住地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评定或考试,以及职业(执业) 资格考试和职业(执业) 资格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子女可以按照规定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在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并在毕业时具有两年以上连续就学记录的,可以参加高考;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据悉,此次出台的《承德市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 虽是在***《居住证暂行条例》 和《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 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的,但是我市的《实施办法》 规定了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办理各种公共交通卡”的便利,“居住证持有人在乘坐城市交通工具时与本市户籍人口享有同等待遇”,有效提升了我市居住证的“含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