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试验区海龙村创新探索四个体系确保乡村治理见成效
海龙村位于毕节试验区大方县西北部,辖10个村民组,930户,3260人,面积6.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130亩,林地4100亩,荒山荒坡3000亩,森林覆盖率为36.5%。海龙村农业产业发展以小蒜、辣椒、经果林、天麻、马铃薯、大豆等为主。现有党总支1个,支部2个,党员61名,其中农民党员54人,入党积极分子4人。今年,海龙村入选为全国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改革试验试点村后,根据自身产业发展和村情实际,创新探索“四个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探索“网格式”党组织体系
一是组织设置科学化。深入实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七大工程”,推行“基层党组织+”模式,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
对各项工作的统揽作用。优化设置党的基层组织,深入推进“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党员”等工作,推动形成总支连支部、支部连小组、小组连党员、党员连农户的基层党组织机制,把党小组建在村民小组上、建在产业链上,促进党组织在农村的有形、有效覆盖。强化基层党组织动态管理,在全村范围内全面开展“空壳支部(总支)”“大支部”和“多联合支部”整治工作,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二是队伍建设规范化。加大从脱贫攻坚一线、青年农民、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妇女中发展党员力度,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以新时代学习大讲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为平台大规模培训党员,着力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注重党员激励关怀帮扶,全面推行党员“政治生日”制度,在党员入党纪念日开展谈心谈话、重温入党誓词等,激励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等的关怀帮扶,增强党员荣誉感、归属感。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内基本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切实将“四议两公开”落到实处,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机制,强化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三是作用发挥核心化。积极推广农村“三变”改革和践行“塘约经验”,按照“村社合一”要求,建立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大方县怀平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盘活农村“四类”资产,因地制宜探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探索创新村级集体经济积累、管理、使用和受益新机制,在基层党组织正确引导和有效管理下扩大广大农民群众和集体利益,防止各类投资在没有得到基层党组织正确引导和有效管理的情况下损害广大农民群众和集体利益现象。
二、探索“评选式”德治体系
一是推进“一个中心”建设。加快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按照“六个好”的标准(安好一批大喇叭、树好一批标语广告、练好一支文艺队伍、建好一个群众文化活动场所、办好一个新时代农民讲习所、开好一个“道德超市”),大力宣传和弘扬乡村传统、特色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动员和激励广大农村群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二是统筹“一项行动”开展。海龙村以深入开展“六子行动”(“村子”整治保洁净、“寨子”整治促和谐、“房子”整治提形象、“院子”整治助文明、“样子”整治振精神、“里子”整治讲卫生)为目标,以“三个一元”机制为引领,积极组织农户开展家庭卫生定期整治、评比,大力弘扬展现农村新风貌。三是完善“一套机制”评比。通过组建“道德超市”,建立健全道德积分评价机制、道德超市积分兑换机制和道德超市管理机制,定期对群众道德积分进行评价,让群众凭善行换积分,凭积分兑物资,充分发挥“道德超市”积分兑换的作用。根据道德积分评价机制,对积分落后且多次教育不思进取者,探索在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通报、户主表态发言制度,在产业项目安排、优惠政策扶持等方面不作优先考虑,引导和激励广大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
三、探索“民主式”法治体系
一是健全村“两委”班子职责,确保作用发挥好。健全和完善民主法治创建组织领导,明确专职村干部主管民主法治创建工作,配齐每个村民组1名以上普法宣讲员。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设立法治宣传栏,并在每户村民普发法律知识读本。村“两委”干部定期或定期集中开展学法活动,每年组织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1次以上,并通过组织群众召开院坝会、板凳会、“大喇叭”、法治夜校等载体进行普法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加强乡风文明建设,加大村庄整治力度,确保村内无黄赌毒、无***、无封建迷信现象。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议事会议等制度,在村务管理中发挥作用明显。建立健全村务工作过失责任追究机制,村“两委”干部无受责任追究情形。二是坚持民主管理,确保群众广泛参与。坚持民主决策,及时召开民主听证会、议事会、协调会等,采纳群众合理、合法建议。村内重大问题的决定、大额经费支出,经村委会研究、理财小组审核、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坚持民主监督,落实村“两委”成员述职报告和民主评议工作,村委会党务、政务、村务及时公开,接受村民监督。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监督管理好干部队伍。坚持民主选举,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村委成员,每年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不少于2次。
四、探索“条约式”自治体系
一是明晰村级履职清单。明晰村“两委” 在“三治合一”中的履职清单,量化细化权责,推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村级组织严格按照《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事项》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做到有权就有责,权责不分离,着力提升村级组织自治能力,激发村级自治内生动力。二是健全村民自治体制。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居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和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制度和载体,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积极推进“三个一元”机制建设。通过开展“六子行动”统筹推进“三个一元”机制建设,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院坝会、板凳会、田埂会等形式,深入宣传讲解“六子行动”“三个一元”等。截至目前,“三个一元”机制已深入到每家每户,初步形成了“我参与、我管理、我受益”的良好氛围。三是组建乡村治理督导员。按照一个村民组一名乡村治理督导员的模式,组建了一支10人素质优良、作用发挥明显的乡村治理督导员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治安管理、环境卫生整治、文明新风培育等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宣传发动作用、监督指导作用,激发群众梳理乡村治理中的主体意识,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巩固村民自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