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多措切实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管理
一是加强账户管理,确保基金专款专用。该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县人社局在农行开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专户和支出专户,收入资金按时上划到市财政专户,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封闭运行,无挤占、挪用、拆借等违规现象。
二是健全监管机制,确保基金资金安全。充分利用“五险合一”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业务人员在受监督、受制约的环境下操作,同时加强社保基金在经办过程中的制约与监督,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划转实行专人审核专人复核,业务经办人员对资金所列款项用途及金额进行审核后交复核人进行复核,复核人根据业务经办人员开据的拨付依据所列款项用途及金额进行核对,并认真签署姓名,分管领导凭业务人员开据的付款依据及复核人员的复核情况对该业务进行签字审批,出纳根据审批签字后的拨付依据付款,会计根据基金收支情况做好核算工作,编制会计凭证,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从而保证社保基金的安全性。
三是建立规章制度,确保基金有章可循。统一制定《大方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暂行)》、《大方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乡、村三级经办人员岗位职责(试行)》、《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基金管理规定,基金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明确人员岗位职责,做到责任到人。
四是规范业务流程,确保基金有序运行。在基金征缴过程中,做到日清周结,村(居、社区)干部收到老百姓参保费的,做好收费登记,在一周内交农行代办点,并将农行代办点小票交乡镇(街道)人社中心,乡镇(街道)人社中心收到农行代办点小票后,坚持随到随办原则,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相关手续,并打印缴费***、填写缴费证还给参保人。对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在到龄当月办结待遇领取申报审批手续,在到龄次月将***发放到参保人员手中,并做好***发放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