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和取消毕节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的公示
根据《毕节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的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毕节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毕府发〔2019〕6号)精神,决定对新增和取消部分毕节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机构。
一、经市残联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评估,并报市残联党组研究,决定将七星关区毕节欢乐船服务有限公司、大方县人民医院、织金县中医医院、织金县特殊教育学校、织金县民康精神病医院、纳雍县毕节星爱婴儿童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纳雍分公司等机构,纳入毕节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康复类别详见***。
二、根据大方县残联书面申请,经市残联党组研究同意,决定取消大方县特殊教育学校退出智力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管理,不再承接智力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服务业务。
现对以上准入及退出机构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23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书面向毕节市残联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组反馈。
监督举报电话:
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0857-8222437
毕节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组:0857-8339344
***:毕节市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新增信息表.docx
毕节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