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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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7日发表
根据《毕节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关于印发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认真加强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的领导和落实,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审批边界和要求。对于涉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后,要进一步强化相关监管措施,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完善中介服务的范围和标准,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部门网站上公布涉及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机构资质资格条件等信息。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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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节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为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20年版)(共计22项).docx
***2毕节市人民政府决定清理规范的市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020年版)(共计9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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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18:12: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