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四推四提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
2018年,毕节市充分聚焦“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着力推动四个衔接和提升四项能力水平,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累计支出社会救助资金22.3亿元,纳入城乡低保63万人、特困供养2万人,实施临时救助9万人次、医疗救助77万人次,有力有效助推全市脱贫攻坚。
推动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通过毕节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将农村低保及特困供养对象与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比对,对未纳入农村低保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将纳入农村低保的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反馈给扶贫部门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
推动社会救助制度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迁出地镇村干部对移民家庭情况熟悉的优势,成立由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村居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联合开展低保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工作。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衔接机制,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为易地扶贫搬迁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解决安置期间的生活困难问题。
推动社会救助制度与脱贫攻坚有关政策有效衔接。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重大病患者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受灾人员救助等在教育保障和住房保障中的补充作用。对危房改造、灾后民房恢复重建中自筹资金困难的,运用临时救助妥善解决。抓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为这部分家庭脱贫致富解决后顾之忧。
推动社会救助全面托底与重点帮扶有效衔接。在2017年9月组建工作专班到观音洞镇蹲点驻村,助推黔西县精彩出列的基础上,为助推大方县如期脱贫摘帽,于2018年9月开始用近两个月时间,对大方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进行深入调研,个性问题现场向县乡有关负责人交办整改,共性问题向大方县、百里杜鹃管理区和金海湖新区书面反馈并提供决策参考。
此外,毕节市还聚焦制度运行效能、救助保障水平、信息化管理水平和基层经办能力,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切实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大力提升制度运行效能。印发《毕节市民政兜底脱贫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关于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全面建立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和照料护理制度,建立健全以急难对象发现、认定、响应、会商等为主要内容“救急难”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
大力提升救助保障水平。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从546元/月和3545元/年提高到583元/月和3888元/年,同比增长6.89%、9.68%;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355元和220元,较去年底增加17.55%和15.18%。特困供养人员平均基本生活标准达到758元/月,同比增长6.89%;全护理、半自理和集中供养全自理的月照料护理标准分别达1562元、937元和312元。
大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实现与10家部门的数据共享和比对,今年共核实有关问题线索5万多条次,有效提高了对象认定准确度。依托低保信息系统直接生成低保资金发放清册,由县级民政部门通过社会化方式直接发放到低保对象存折,确保了资金安全。以县为单位全面运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
大力提升基层经办能力。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2-3名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各村(社区)通过公益性岗位设立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市级实行业务培训下沉一级、点面结合,市级培训到乡镇、县级培训到村居,确保社会救助政策执行不走形、不变样。依托乡镇(街道)办事大厅,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宋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