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委到我市督查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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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17日发表
11月27日至29日,省农委兽药饲料监察所赵贵副所长一行对毕节市2017年不合格畜产品进行督查。
督查组一行分别实地察看了大方县兴旺养殖场、七星关区博众生态畜牧业养殖场和兽药GSP经营店,并提出了要求:一是抽样时一定要及时把握动物阳性(超标)样品的后续追踪程序,把握后续追踪抽样的时间节点,在上市之前解决问题,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二是工作中一定要做到“四个最严”,即最严的标准、最严的监管、最严的处罚、最严的问责。
据了解,根据《省农委关于下达〈2017年全省兽药质量和兽药残留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要求,2017年毕节市的兽药残留抽样任务数为16批,每次送样为4批,其中有2批不合格样品,均为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超标。
毕节市畜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要加强企业的标准化养殖培训,提高养殖户的标准化养殖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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