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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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1年12月26日发表
(2020年1月18日保定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 保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梁红继院长所作的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实现“让制度生根、让治理见效”,大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打造过硬队伍,提高司法公信力,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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