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监察党政纪处分40人
“纳雍县寨乐乡革新村党支部书记朱正先将上级10万元农村饮水工程维修款挪用于个人种植烤烟,受到撤销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清退挪用资金;黔西县文峰街道兴黔社区党支部副书记丁如举,对驮煤河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不力,导致工程至今未正常使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毕节市结合全市脱贫攻坚计划推进情况,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专项监察工作,截止目前,共检查项目工程2374个,涉及资金147953万元;立案10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人40人,涉案金额173.69万元。
“六查六看”全方位“体检”。对2011年以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进行全方位、无死角专项监察。一查项目工程质量,看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二查工程建设进度,看是否按时完工投入使用;三查工程作用发挥,看后期管护是否到位;四查资金拨付流程,看是否被挪用挤占;五查工程实施情况,看是否符合程序;六查部门和乡镇履职情况,看履行主体责任是否到位。
“上下联动”。交叉查线索。在搞好统筹协调的基础上,市级组织成立了5个专项监察组,实行“一杆子插到底”方式,深入到县区、乡镇和项目实施地开展重点抽查,发现问题线索23条。同时,从各县区抽调业务骨干,重点对资金量大、工程复杂、未发挥作用和群众意见大的项目进行交叉检查,发现问题线索95条,已转县区办理。
目前,毕节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管用、务实、简化的长效整改机制,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发挥作用,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革项目资金安全使用;对专项监察中发现问题并提出整要求的单位加强监督督促,对未按要求整改落实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