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专题宣讲在毕节市水务局开展
5月31日,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简称《监察法》)专题宣讲在毕节市水务局开展。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发达作专题讲授,市水务局党组书记潘智主持宣讲会,市水务局全体领导,市直水务系统干部职工100余人参加宣讲会。
刘发达在宣讲中深入解读了《监察法》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并围绕《监察法》是一部什么样的法,监察委员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监察委员会的职能职责是什么,监察的范围和处分的等次等内容进行宣讲,结合具体案例同全体与会人员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交流,为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专题辅导课。
刘发达要求,一是要领会实质,把握精神,真正把《监察法》学深学透。二是要精心安排,认真组织掀起学习《监察法》的热潮,局党组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学深学透。三是要学以至用,推动工作,把《监察法》落实到实处,要在思想上接受监管,行动接受约束,确保人生不偏离航向。
大家要牢固树立纪律和法律法规意识,依法从政、廉洁用权,增强政治责任感,带头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坚决做到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守法从业。
潘智在主持宣讲会时要求,市直水务系统各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监察法》对我们每个人行为规范的重要性。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监察法》,要把学习《监察法》作为第二季度党组中心学习的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讲学习,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持续强化责任意识,保障《监察法》全面落地、有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