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泉市陆坪镇公开选聘10名村级工作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大陆坪镇村(居)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及规范退役军人工作,拓宽村(居)选人用人渠道,挖掘和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经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选聘一批处事公道正派、热心农村工作、有较强带头致富和带动致富能力的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文书、村级退役军人专职工作人员。
一、选聘名额
(一)村党支部副书记4名(其中,福兴村、浪波河村、罗贝村、洞铁村各1名,具体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岗);
(二)村委文书1名(罗坳村);
(三)村级退役军人专职工作人员5名(具体岗位由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观念和纪律观念强,为人公道正派,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会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4.男、女不限,村“两委”干部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2003年4月1日以前出生的)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村级退役军人专职工作人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2003年4月1日以前出生的)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中共党员、退伍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低保户家庭、有村(居)工作经验者、工作突出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其他条件
村党支部副书记报名人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三)有下列行为的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1.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表现出“四个意识”不强、未做到“两个维护”的;参加或支持***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或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
2.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党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有违法犯罪前科或涉嫌违法犯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的;
4.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加和干扰选举的;
5.涉及“村霸”“寨霸”“黄赌毒”等行为的,或利用宗族势力、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秩序被有关机关打击处理或正在被立案查处的;
6.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公序良俗,道德品质低劣,不孝老爱亲、不赡养老人、不抚养子女,不遵守村(居)民公约、不履行村(居)民义务,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7.曾经组织参与非正常上访或蛊惑群众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8.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不履行党员、公民义务,无正当理由拒不缴纳国家税费的(已消除的除外);
9.作为上一届村(居)“两委”成员在民主评议定为不称职,或被责令辞职、免职,被依法罢免或职务终止的;任职期间履行职责较差,连续 2 年考核不合格的;
10.经上级党组织考察或所在村(居)罢免不宜担任村(居)“两委”干部的。
三、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0日9:00—4月15日18:00(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陆坪镇党政办公室。联系人:孙艺宁,联系电话:187****7831;
3.报名提交的资料:报名表、本人彩色一寸照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违法违纪情况承诺书、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件等;
4.由陆坪镇党政办安排专人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暂定,具体时间以陆坪镇党政办通知为准);
2.笔试地点:陆坪镇政府大楼四楼会议室(暂定);
3.经资格审查,报名人数达到选聘名额1:3比例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4.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基础知识、农村农民有关政策法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等(分值为100分)。
(三)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选聘计划人数,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 : 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以陆坪镇党政办通知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四)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五)考察
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由陆坪镇党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方式由镇党委向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卫计办、综治办、纪委等部门征求意见,同时,将发函到上级有关单位部门了解报考人员情况,全面进行政治审查。如考察中发现考察人选有不适宜担任的,从总成绩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镇党委集体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试用期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由镇党委研究,统一安排到具体岗位任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法定程序履行相关手续。
四、有关待遇
(一)试用期期间,参照福泉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
(二)试用期结束后,待遇参照村“两委”干部及现有村级退役军人专职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省州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对本次公开选聘考生的防控要求如下:
1.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确诊病例,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2.境外(除澳门)来(返)泉人员、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严格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的原则实施管控;
3.对省外首站入境的境外(除澳门)来(返)泉人员,如在首站地集中隔离不满14天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须严格按要求补足14天(时间自入境之日开始计算)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
4.澳门来(返)泉的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以及14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5.中风险地区人员或近14天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且来黔后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参加本次公开选聘。如无相关批准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严格按照“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的原则实施管控;
6.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的其他地区来(返)泉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及来黔后阴性酸检测结果,可以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7.14日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经消失且符合报名当天入场检测要求的,可以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8.若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要求另行发布补充通知。
(二)考生应自觉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填写《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主动申报个人14天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在现场报名时交给工作人员。对故意隐瞒旅居史、接触史和健康状况,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
(三)在现场报名时,应规范佩戴口罩,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贵州健康码“绿码”,经现场工作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未规范佩戴口罩、贵州健康码“红码”不得进入报名现场,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报名现场测量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并排查其流行病学史。经现场医务人员复查体温正常(低于37.3℃)、无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后,可以进入现场报名。连续3次测量体温≥37.3℃的考生不得进入报名现场,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并由镇政府组织到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
(五)考生在参加本次公开选聘期间,应避免前往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相关责任自负;
(二)本公告由陆坪镇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监督举报电话:0854-2555012。
***1:报名登记表
陆坪镇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doc
***2: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
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