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医疗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在毕节正式启动
1月5日,在毕节市卫计委的组织下,毕节市召开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工作部署会及签约会。会上,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七星关区人民医院、威宁自治县人民医院分别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签订了投保协议。1月6日,七星关区人民医院完成所有参保程序,签订了毕节市2016年的第一张医疗责任保险单,保险金额为累计赔偿限额300万元,每人赔偿限额50万元,签单保险费为117.27万元,这标志着全省医疗责任保险统保项目在毕节正式启动。
部署会上要求,要加强部门联动,沟通解决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及投保理赔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险经纪机构要协助完善医疗责任保险统保制度与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相结合的调配机制建设;协助各医疗机构做好各项保险工作,促进医院、患者、保险机构三方共赢;各保险机构要加强与各县(区)卫生计生局、医疗机构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沟通合作,切实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医疗事故鉴定、法院判决等作为理赔重要依据,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和定期联系制度,沟通反馈医疗质量安全、保险理赔等数据和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促进医疗责任保险健康发展。
中汇国际贵州分公司是此次全省医疗责任保险统保项目的保险经纪公司,为投保医疗机构进行风险管理,设计保险方案,协助索赔等服务,是投保医疗机构与保险公司的中间渠道。中汇国际经纪公司贵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谢明静介绍,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可以缓解和减少医务人员对医疗风险的心理压力和经济负担,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从纠纷中解脱出来,形成以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调赔结合”的医疗纠纷化解方式,提高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抵御医疗风险的能力,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此次医疗责任保险实行统一投保时间,全市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要在本月31日前完成参保,2月1日起正式启动保险理赔工作,并同步启动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其他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的参保工作,预计于今年6月前全面完成投保。同时鼓励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参保,市注册各民营医院要带头参保。届时,参与投保的医疗机构将在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官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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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2009年底公开资料显示,全国有16个省区市的56个地市启动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工作。
2014年7月11日,为更好发挥医疗责任保险在医疗纠纷化解、医疗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健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提高参保率和保险服务水平,国家卫生计生委会同司法部、财政部、中国保监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1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并印发《关于加强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意见》。
意见提出,各地要统一组织、推动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即由医疗机构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一旦发生医疗损害责任事件,由保险公司代为赔付。到2015年底前,全国三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100%;二级公立医院参保率应当达到90%以上。
释义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地医疗责任保险是指按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由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一定的保险费,同时承担对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医疗事故给付赔偿金的责任。既可由医生个人投保,也可由医院投保,保险公司承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从事与其资格相符的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发生医疗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医院及医务人员(即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