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增绿生态增彩林农增收——毕节市十二五林业工作发展综述
“十二五”期间,毕节市全面加快生态建设,深化林业改革,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实现了资源总量增加、森林质量提升、生态功能增强的目标,林业生态综合效益得到有效发挥。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将毕节市列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国家林业局先后将毕节市命名为“全国石漠化防治示范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出台了《关于支持毕节试验区深入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意见》(林规发〔2013〕134号)差别化支持文件;批准建立了毕节、赫章夜郎、百里杜鹃、油杉河大峡谷等4个国家森林公园和威宁锁黄仓、纳雍大平箐、黔西水西柯海等3个国家湿地公园。纳雍县获“中国珙桐之乡”,赫章县获“中国核桃之乡”“中国野生韭菜之乡”,威宁县获“中国黑颈鹤之乡”称号;赫章县河镇乡海雀村和大方县羊场镇穿岩村获“全国生态文化村”称号;黔西县金碧镇杨勇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大方县赛时代中药材种植专业合作社获“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称号。七星关区拱拢坪林场荣获“全国十佳林场”、首批“中国森林氧吧”称号,七星关区获“省级森林城市”称号。
造林绿化每年突破100万亩
“十二五”期间,完成营造林面积609.34万亩,平均每年100万亩以上。每年完成义务植树960万株、折合造林面积5.75万亩。结合林业工程的实施,完成重点区域绿化80余万亩。全市森林面积突破1900万亩,活立木蓄积突破28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48%,城镇绿化率达到35%。2014年,以新一轮退耕还林和县乡村绿化为载体,启动实施“绿色毕节”行动,开展了大规模的植树造林活动。全市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41.62万亩,其中新一轮退耕还林23万亩、荒山绿化100万亩,市县级财政出资额达到3.5亿元,造林规模、资金投入、领导重视、群众参与、宣传发动等为均历年之最。
林业年产值突破100亿元
充分依托各项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以核桃为主的特色经果林产业建设,“十二五”以来,全市以核桃、樱桃、石榴、苹果、刺梨、油茶等为主的特色经果林板块经济面积达到3***.8万亩。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面积120万亩,其中林下种植56万亩,林下养殖9万亩,森林景观利用49万亩,林下产品采集加工6万亩。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全市新增贵州油杉河大峡谷国家森林公园1个,纳雍大平箐、黔西水西柯海国家湿地公园2个,新建市级森林公园3个、市级湿地公园5个。2014年,全市林业总产值达到122.6亿元,首次突破100亿元大关。
森林资源保护严守红线
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落实森林管护面积1257.32万亩,完成公益林建设17.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0.2万亩,封山育林7.5万亩;兑现中央财政国家公益林补偿基金36810.43万元,省级财政地方公益林补偿基金6397.04万元。严格依法行政,共审核审批使用林地项目143起,占用林地面积988.89公顷,收缴植被恢复费9613.57万元。加强木材采伐、流通、经营管理,累计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688份,采伐面积7307.68公顷;采伐蓄积119380立方米,占“十二五”采伐限额的51.4%;办理木材运输证6187份,运输木材4***89立方米;年审木材经营企业4006,新办木材经营企业373户。建立森林资源保护长效机制,争取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切实抓好森林资源常态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划定了林业生态红线,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林地面积保有量、森林面积保有量、森林覆盖率保有量、公益林面积保有量、湿地面积保有量、石漠化综合治理面积、生物多样性保护7条生态保护红线,并列入对各县(区)的考核。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着力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专项执法。累立(受理)各类森林案件1566起,破(查处)1527起,破案(查处)率97%。其中:立森林刑事案件立250起,破213起,破案率85.2%;立行政案件受理1315起,查处1314起,查处率99%。依法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509人次。
灾害发生控制指标优于国家标准
加强森林火灾防控。严格执行《毕节市森林防火层级责任管理办法》,牢固树立森林防火重于泰山的忧患意识,在实践中总结出宣传教育抓广度、预警预报抓精度、体制创新抓深度、责任追究抓力度、区域联防抓跨度的“五度法则”森林防火经验,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全市累计发生森林火灾98起,平均每年不到20起,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仅为0.012‰,远低于国家1‰、省0.8‰的控制指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累计防治面积319.5万亩,年均成灾率仅为0.31‰,远低于国家4‰、省2‰的控制指标。年平均无公害防治率为96.5%,累计监测面积5924.7万亩,年平均监测面积1184.94万亩,累计开展产地检疫苗木面积3936.2公顷,每年的产地检疫率均达100%,以上三项指标均好于国家标准。
保护区生态功能显著增强
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建成大方油杉河大峡谷1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建成威宁县锁黄仓、纳雍县大平箐、黔西水西柯海3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及纳雍珙桐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增七星关马家坪、金沙偏岩河和纳雍莲花山3个市级森林公园,七星关干堰塘、金沙西洛河、织金绮陌河、纳雍白水河、威宁海舍5个市级湿地公园,填补了毕节市无市级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的空白。全市林业受保护面积达到14.54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5.4%,比“十一五”期末增加2.47万公顷。
林权制度改革普惠民生
全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完成勘界确权面积1543.21万亩、调处林权纠纷1418件,林权勘界率、确权发证率、纠纷调处率分别达到了98.92%、100%和92.81%。全面启动政策性森林保险,2015年全市参保面积1200万亩,保险金额90亿元,缴纳保费2700万元。2015年,赫章县发生森林虫害,通过协调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出资43万元防治经费进行防治,增强了林农对自然灾害风险的抵御能力。全市成立合作经济组织406个,加入合作社的农户5.84万户。开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争取市政府出台了《毕节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赋予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等更多权能,支持林农以资源换资产,有效地盘活森林资源资产。登记成立了毕节市乌蒙山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为涉林企业和农户开展森林资源资产价值分析、估算,累计办理林权抵押贷款3795万元。
改革创新激发林业活力
坚持问题导向,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创新了系列造林管理新机制。“先建后补”、“先退后补”的营造林模式,对企业、专业合作社和能人大户等造林主体实行“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谁造补谁”的政策,将造林资金分三年3个批次补助给造林主体,确保栽得下、管得好、能成林,改变“年年造林不见林”现象。“造林资质认定办法”,进一步规范造林主体,确保具有造林资质的专业造林队伍上山造林,保证了造林质量。在“绿色毕节”行动中,有138家企业、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造林绿化,造林面积占当年造林面积的80%以上。“第三方验收办法”,解决了县(区)林业局自己规划设计、自己组织实、自己检查验收带来的弊端,避免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现象。乡镇自行育苗为主、国有林场保障育苗为辅的“政府限价、乡镇组织、就近育苗、定向供应”种苗供应机制,切实解决营造林供苗与栽植、栽植与经管、造林与群众意愿“三脱节”问题,有效保证了苗木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