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加快技术市场创新步伐引导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截至2015年12月,我市共登记技术交易合同142项,技术交易额3899.4万元,分别为去年的2倍和4.9倍。如此大幅度的提升,创新券政策功不可没。
作为新的科技后补助政策,创新券从推出之际便备受关注。2014年12月,贵州省科技厅通过前期调研,在外省市“创新券”政策的基础上,印发了具有贵州特色的《贵州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标志着我省创新券政策顶层设计已经完成。毕节市以此为契机大力推动技术交易合同认定工作。
作为新型科技后补助计划,创新券的推出具有重大应用意义,它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更好地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财政科技经费的高效规范使用;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将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内部资源进行整合,优化配置,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节省成本;它也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大举措,通过创新券广泛发放,降低了中小企业、初创企业、转型企业和草根创业的创业成本。
技术交易 引导企业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毕节市的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创新券政策的推出,目的就是鼓励创新条件不足的企业寻求技术合作、技术购买、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充分利用外部已有条件或技术,实现企业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在此过程中,创新券对申请备案成功的企业进行补助(发放创新券),最高为合同标明技术交易额的50%(上限50万元)。企业在完成相关项目后,凭券向省科技厅申请兑换。
截至今年12月,我市共登记技术合同142项,其中,技术开发合同91项,技术服务合同42项,技术转移合同9项,合作单位遍布省级及市州科研机构,补助领域覆盖了我市大方天麻、赫章半夏、织金竹荪、威宁荞麦等地域优势性农特产业。
金沙鑫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牡丹种植、产品销售及深加工的企业。2015年6月底,公司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签订的《牡丹种子油脂与花精油高效提取技术研发》合同,成功申请科技创新券,获补助19万元。“公司建立之初,就主打牡丹花的深加工,但传统技术已跟不上市场需求,而新技术研发成本高等问题,一直困扰着企业发展,在获悉我省出台创新券政策后,积极与昆明植物研究所、市科技局沟通,最终顺利获得省科技厅19万元创新券补助,缓解了公司财政压力,在增强了企业软实力的同时降低了创新成本,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公司负责人吴正权说。
笔者从市科技局获悉,前三期我市申请科技创新券的27家企业中,21家获得创新券支持,已发放创新券366.5万元,占全省9市州发放总额的20%,仅次于贵阳和遵义。
创新券 推动技术市场发展
“创新券政策的推出,就是从活跃技术市场环境、整合各类优势科技资源、减少企业创新成本等方面来推动我省技术市场发展。”我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负责人说。长期以来,我省技术市场发展状况存在诸多问题,市场不活跃、信息不对称、交易不规范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省科技厅从科技后补助计划的角度考虑,适时推出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创新券及《贵州省技术市场培育资金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整合了科技资源与需求、规范了技术交易流程、减少了企业创新成本、盘活了技术服务机构,整体上推动了我省技术市场发展。
毕节市科技局自成功举办“毕节市科技创新券申领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知识培训班”以来,从“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构建上下沟通渠道、完善认定申请程序、综合服务科技企业”等四方面着手,助推我市企业及技术市场发展。
为加强我市技术市场管理,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的技术市场管理及技术转移人才,,作为毕节市唯一一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毕节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专门委派工作人员,参加在成都举办的“2015年度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培训班”,并取得“技术市场管理登记证书”,登记员持证上岗,规范了我市技术市场管理制度。
与此同时,该中心积极构建上下沟通渠道,与省科技厅积极对接,第一时间汇编出《毕节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创新券申报流程》,完善了我市相关认定申请程序,并形成一套长效沟通机制,有效地处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过程中企业所遇到的各类问题,真正做到“认定认真负责、服务热情专业、帮扶全面务实”的指导方针。
笔者从毕节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获知,截至12月,该中心积极贯彻“科技服务走出去、需求信息浮上来”的思路,相继走访了我市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并有针对性地为300余家企业开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及创新券申报培训活动,将后补助政策传达到企业一线,保证技术合同的质量,切实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相关指导服务。
为破除传统科技项目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减少企业接待次数,该中心在市科技局的领导下,坚持“一体化”综合服务,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项目申报、科技金融需求等多方面,充分利用有效资源,综合服务企业,对接需求信息。
税收优惠 助力企业发展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之后,还可享受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我市技术市场工作人员说,据悉,国家现行法规政策《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所得税法》和《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明确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收入,可享受500万元以内免征所得税,超出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所得税。
“目前,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还处于省级层面,如何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地方财税部门,普惠我市企业,将是我中心接下来工作的重点,中心将积极沟通学习,尽早让本市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该中心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