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健全权力清单运行监督机制让权力不再任性
今年以来,毕节市纪委在试点探索、深入调研、多方论证的基础上,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合理分离,在全市推行权力清单运行监督机制,初步形成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今年1至9月,全市通过网上公开“三重一大”事项3.7万个,公开“三重一大”事项运行环节14.6万个,通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共监督“三重一大”事项4.1万个,同比增加62%;发现和整改问题773个,同比增加175%;其中,通过内部监督及时发现问题218件,问责处理136人;立案209件,党政纪处分157人,涉及金额1316万元。
权力运行逐步规范。各部门按照权力清单运行监督流程规定,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授权权力运行主要负责人,分解落实关键环节责任人,明确行政权力范围和履职要求,在权力行使的每个环节明确内部监督人员随时盯住,促使权力运行流程进一步规范。同时,加大网上晒权力度,把权力放到阳光台上晒出,放到聚光灯下行使,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权力运行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主体责任细化落实。明确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为权力运行监督的第一责任人,部门重大事项的具体执行环节交由分管领导统一负责,主要领导专门监督分管领导规范行使权力。“一把手”在权力清单运行监督表上作出监督到位承诺,分管领导在监督表上作出规范用权承诺,进一步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细化落实。如金沙县某乡镇实施一扶贫公路施工项目时,内部监督人员发现相关负责人违规行使职权,未严格按招标文件操作,立即按规定进行了处理,责令立即纠正,并给予诫勉谈话。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通过部门内部监督发现下属某二级机构一项目未按要求公示公开,学院党委对该二级机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真正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
监督效果明显提升。权力清单运行监督工作中,要求部门每运作一个重大事项都必须明确2名以上内部相关监督人员,配合“一把手”履行好监督职责,使纪检监察机关从以往大包大揽的琐碎监督事务中解脱出来,收拢拳头,把本该由部门履行的监督责任交还给主责部门,聚焦主业,把主要精力用于随机抽查、重点驻查、专项巡查和案件查办。通过推行权力清单运行监督,把部门内部的专业性监督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了监督效果。如大方县派出第五纪工委根据县教育局报备的权力清单运行监督表实施重点抽查,发现教育局职教办主任焦某未认真履行对职业学校资助工作的监督职责,导致81.7万元职教助学金被丁某等人贪污,立即对丁某、焦某等人实施“一案双查”,挽回经济52万元。
助推依法行政有力。通过权力清单运行监督,加强事前监控、防患于未然,对于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起到了重要作用。比如,市直某国有医院倡议干部职工无偿献血,并开会议定每人500元的营养补贴,共列支2.8万元。填报权力清单运行监督表到市派出第五纪工委时,因不能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被责令取消。威宁县云贵乡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文某,未严格按照权力清单运行流程行使自己的权力,在该村实施扶贫养羊项目过程中,擅自简化项目实施程序,私自改变项目实施地,并虚造花名册,冒领、套取圈舍改造补助资金2.34万元,向养羊户索取养羊款3.19万元。文某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权力清单运行监督制的推行,不仅在制度上将依法行政实践于行,而且也在理念上将依法行政根植于心,让制度的“理性”遏制了权力的“任性”,让权力得到有效监督、规范行使。
(毕节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