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编办一四一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改革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近日,毕节市编办采取“一划定四明确一推进”的“一四一”工作举措,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改革,为毕节试验区公立医院的改革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一划定:推行范围。根据《毕节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划定毕节市第一人民医院等5家市级公立医院,作为第一批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改革单位。
四明确:改革内容。一是明确公立医院人员额度核定标准。公立医院人员额度核定标准按照《贵州省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文件规定核定;二是明确公立医院人员额度结构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占单位岗位总量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85%,管理后勤岗位不超过15%。核定的领导职数不得突破管理岗位的设置。积极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后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不列入人员额度管理范围;三是明确公立医院人员额度核定程序。公立医院根据床位数、床位使用率和核编标准;研究提出控制数额需求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市编办提出书面申请,市编办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行文批复。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数额每两年动态调整一次;四是明确公立医院人员额度使用程序。公立医院在已核定的人员控制数额内,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于每年12月10日前提出下一年度需要使用的人员额度方案。
一推进: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改革。逐步推行公立医院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公立医院原审批核定的事业编制保持不变,仍按原办法管理,编制空额用于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政策性安置人员。通过一段时间的过渡,保留公立医院事业单位性质,探索不再纳入编制管理,公立医院原审批核定的事业编制予以逐步收回,收回的公立医院事业编制优先用于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