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质监局多措并举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自全市启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以来,市质监局根据市“三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安排部署,结合质监工作实际,多措并举稳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
一是积极打造工作亮点。结合实际制定《毕节市质监局行政执法承诺制度》《毕节市质监局行政执法说理式执法制度》《毕节市质监局行政执法回访制度》,明确在行政执法中开展事前承诺、事中说理式执法、事后回访,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和质量,确保执法人员公正、廉洁、严格执法,增强执法办案透明度,实现科学和谐执法。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质检总局现行的执法文书样式,制定了毕节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检查记录文书示范文本,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检查文书样式进行了统一规范。积极推行“网上办案”工作。依托国家质检总局“12365”举报处置指挥系统,在网上全程办理质监部门行政处罚案件,实行网上立案,网上审批,网上结案,真正实现“纸网同步”和办案流程电子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行政处罚案件调查室。配备录像机、***头、录音笔、电脑等电子电器设备,对案件调查过程实行全程监控,纸质、录音、录像3种证据同步采集、相互印证,有效地固化证据,保证案件办理的质量。对案件调查室的现场管理、使用权限、执法要求、行为禁忌等内容作明确要求,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起到规范作用,为实现文明查案,规范办案,和谐结案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制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结合权责清单和工作实际,制定毕节市质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重点审核内容、送审材料、审核方式、时限要求和责任追究机制,并确定了审核的项目名称和审核标准。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毕节市质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明确培训内容,培训频次,考核方法。将学习培训情况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年终评优的基本依据,进一步加强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队伍的管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四是完善考核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毕节市质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考核办法》,加大考核督导力度,明确将考核工作纳入各单位(部门)年终工作考核之中。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各单位(部门)工作实绩、单位(部门)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并确定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单位(部门)给予表彰;年终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部门)给予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取消其本年度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