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黄南州赴黔南州开展水资源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5月11日,青海省黄南州水利局田浩调研员一行到黔南州开展水资源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贵州省水利厅、黔南州水务局、惠水县水务局相关人员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涟江河惠水县段水生态修复与治理情况,了解了惠水县河湖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查看了涟江灌区节水改造情况等,黄南州水利局田浩调研员对黔南州水资源保护工作做出高度评价,认为黔南州水资源保护工作走在了前列,切实贯彻落实了******“十六字”治水思路,在丰水地区趟出了一条可行的路子,并认为此次调研不虚此行,黔南水资源管理工作经验做法给黄南州起草水资源保护条例很多启发。
近年来,黔南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注重地方立法,强化规划引领,先后出台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剑江河流域保护条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樟江流域保护条例》《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涟江流域保护条例》,水资源保护地方性立法逐步加强。在全省率先出台地方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办法——《黔南州乌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生态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积极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生态补偿、执法联动机制、第三方治理等,水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出台《黔南州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2015-2017年)》和《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强化对全州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开展了《黔南州水资源综合规划》《重点区域水资源配置规划》《黔南州水资源保护规划》《黔南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黔南州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等多项规划和报告,为今后一个时期全州水资源优化配置、开发利用和科学管理提供可咨利用的科学依据。
今后,黔南州将始终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为指引,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围绕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水资源保护等工作,进一步强化黔南州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工作,为建设绿色黔南,促进黔南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资源保障。
图为调研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