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三严格切实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处置审批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黔南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出实招、动真格,严格审核把关公务用车购置、处置审批工作。
一、严格统筹全州公车统计。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联络群,通过机关事务数据报送系统,对全州13县市(区)及州本级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的3848辆公务用车的编制数、实有数量、配备更新、运行经费等相关信息进行统计,规范车辆管理档案,进一步摸清公车编配基本情况,从源头上抓好公务用车控购管理。
二、严格审核公车购置程序。通过下发工作提示的方式,明确车辆购置审批流程和所需材料。要求购车单位提供编制依据、现有车辆台账等相关凭证;各县(市、区)公车主管部门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有关管理规定严格审核车辆购置标准,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公务用车,严禁先购车,后审批。
三、严格把关公车处置更新。按照公开公平、集中统一、规范透明、杜绝浪费的原则开展车辆处置工作。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处置,对已达到处置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公车,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要本着节约原则积极引导单位继续使用。同时,公务用车处置需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公开拍卖等方式对处置车辆进行公开出售,防止甩卖和贱卖的现象。
2020年全年,共办理全州除医疗救护车外52家单位128台公务车辆控购审批,涉及金额1222.56万,同比上年下降72.39%;完成州本级20家单位48辆公务用车的处置审批,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