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韦广溪自建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佛自然资明告〔2019〕626号
关于韦广溪自建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前公示的通告
现有韦广溪申请对韦广溪自建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须对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请公众对该项目总平面方案及各单体具体功能设置以及布局进行监督,如有任何意见可向我局反馈。
一、申请单位:韦广溪
二、项目名称:韦广溪自建楼
三、项目位置: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顺意街
四、申报类型: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韦广溪自建楼规划用地面积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1.67平方米,容积率面积为196.3平方米,基底面积40平方米,建筑密度100%。 (详见规划总平面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韦广溪自建楼,4层,建筑面积181.67平方米,计容面积196.3平方米,基底面积40平方米。(详见各单体方案图)
经审核,韦广溪自建楼总平面及各单体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建筑间距及退让符合《高明区城镇“细小地块”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的相关要求。
六、公示时间:自2019年11月18日至11月27日
七、公示地点:项目建设现场
八、公示网站: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ming.gov.cn/)
九、建言渠道:
1.信函:请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邮编:528500。
2、电子邮件:gmghfdz@163.com
3、联系电话:0757-88220162
4、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逾期视为放弃。
5、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信函及电子邮件,并必须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反对的理由,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造成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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