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质监局简政放权为企业发展松绑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市质监局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有关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多措并举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松绑”。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职权梳理。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认真开展行政职权梳理工作,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表,对权力进行“瘦身”,明确了各项行政权力的实施主体、实施依据、责任事项、追责对象范围等,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规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2项、其他类别事项1项,合并行政许可事项2项。着力减少办理环节、压缩流程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在7个工作日内分别完成制造规定范围计量器具许可、国家规定范围内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在6个工作日内完成采用国际标准标志产品的办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权限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核发的办理。
三是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对办理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切实做到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行为“零投诉”。 2016年上半年,共受理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4 家,发证5家;受理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5家,发证5家;受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2家,发证1家;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103件。
四是优化检验检测服务。根据相关产品标准方法的具体最短时限要求,对原来向客户承诺的检验检测时限进行了调整。水泥从原来40个工作日调整为40天,其它产品的检验从原来的15个工作日调整到12个工作日,计量器具的检定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调整到5个工作日;对产品质量检验原30天出报告的改为15天出报告。同时,不定期对检验行为开展随机监督抽查,确保检验结果科学、公正、准确。
五是改进执法监管工作,为企业构建良好发展环境。推行科学和谐执法,对企业违法行为做到“三个区分”,即区分故意与过失、屡犯与初犯、危害程度严重与轻微。坚持执法和服务、打假和扶优相结合,变事后处罚为事前监督,帮助企业整改提高。对企业首次出现轻微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整改为主,不予行政处罚。
六是认真抓好减轻企业负担等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16年上半年,共免收计量检定费用19万元,减免***家小微企业委托检验检测费用6.2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