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工商局开展快递物流服务业格式合同条款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快递物流服务领域市场秩序,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毕节市工商局于四月至六月在全市组织开展快递物流服务业格式合同条款专项整治行动。
加强领导,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快递物流服务业格式合同条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市快递物流服务业格式合同条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印发了《快递物流行业格式合同条款点评意见》用于指导各县区开展整治工作;市局成立毕节市工商局快递物流行业格式合同条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整治工作。
加大宣传,整治期间,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工商分局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宣传《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邮政法》、《道路运输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办法》、《贵州省合同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快递物流货运企业法律、诚信意识以及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为整治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整治期间,共制作宣传展板8块,印发宣传资料2000份,利用LED显示屏滚动宣传标语135条(次)。
开展整治,一是清查主体资质。各县区市场监管、工商分局通过日常抽查、企业年报、接受投诉举报等方式,清查各类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物流、快递服务经营主体,整治纠正虚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盗用、冒用他人名义订立快递物流货运合同的行为;二是提存合同文本。根据快递物流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及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通过日常***例行巡查、暗访等形式,提取各物流快递货运企业的格式条款合同文本实物;三是审查合同条款。按照《合同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办法》、《贵州省合同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合同中的格式条款逐条进行审查,研判是否存在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者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等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四是查纠违法行为。对审查中发现使用不平等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情节较为明显、性质较为恶劣、群众反映强烈、不积极主动配合的,坚决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对其它能够主动消除违法行为或违法情节轻微的经营户,运用约谈、预警、规劝、告诫等行政指导手段,指导企业自纠自查;五是推行示范合同。整治行期间,各县区局积极推广使用国家工商总局及邮政局联合制发的《国内快递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者的合同订立行为。整治期间:全市工商(市监)部门出动执法人员218人(次),执法车辆98台(次),检查快递、物流企业304户(次),行政指导53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责令2户物流经营主体限期补办营业执照,指导申通快递进行格式合同备案,对4户快递物流企业格式合同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