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诚信经营示范街创建活动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安排部署和相关要求,深入推进文明罗甸创建,提升罗甸文明形象,罗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以及罗甸实际,将县城新华西路西段(新华路政府路交叉口至商业街交叉口)打造为“诚信经营示范街”。
执法人员对拟创建街道沿街经营户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
罗甸县城新华西路位于县城中心,全长200多米,沿街经营户共有110户。为进一步宣传省级文明城市和“诚信经营示范街”创建工作,县市监局工作人员向经营户发放了《文明诚信经营倡仪书》,要求各经营户诚信守法经营,加强信用自律,提升服务行为,优化经营境;另一方面经营户证照情况、亮照情况、消费维权登记等情况逐户逐项进行规范。
执法人员对拟创建“诚信经营示范街”内的经营户开展检查
新华西路沿街经营户全部签订了《“诚信经营放心消费”企业承诺书》,承诺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同时积极指导和监督经营户完善证照办理、亮照经营及明码标价,查处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及其他误导消费者等欺诈性违法行为以及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县市场监管局作为“诚信经营示范街”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多次联合县文明办、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住建局、消防大队等多家职能部门对新华西路公共设施、市容市貌、经营行为等开展联合检。
执法人员正在清理违规、破损广告
此次创建活动还评选出“诚信经营示范户”5户。通过培育和评选出一批诚实守信、文明经营的市场主体,把新华路西段率先打造成一条诚信经营、服务优质、文明有序的商业街区,并辐射、带动县城内各主要商业街道,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同时也为罗甸招商引资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以促进罗甸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